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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項目申報
關于《馬鞍山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園區科技部門,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加強我市農業科技園建設,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對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支撐引領作用,我局研究制定了《馬鞍山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馬鞍山市科學技術局 2017年5月27日 馬鞍山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績效考核辦法 (試行) 第一條 為引導市級農業科技園區健康發展,促進我市農業科技園區在新農村建設中的科技引領和支撐作用,提高園區運行管理質量,規范園區績效考核工作,結合我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對象。市科技局認定批準組建并運行3年以上的市級農業科技園區。 第三條 考核原則。堅持標準,實事求是,注重績效,綜合評分。 聯系方式:18755150022(微信同步) 第四條 考核方法。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技術專家評估與管理專家評估相結合,書面材料評估與實地考察相結合,自查評價與專家考評相結合。 集中考核由市科技局負責組織,每年一次。 第五條 考核內容 1、綜合效益:主要指農業科技園區規劃與方案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主導(特色)產業和龍頭企業培育、農民增收,社會、經濟、生態效益等。 2、能力建設:園區創新、研發、孵化、科技投入、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新品種推廣應用、輻射帶動等能力。 3、人才培養:科技特派員、鄉土人才培養、人才引進、實用人才培訓等。 4、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研發機構、科技平臺建設等。 5、組織管理:主要是組織*、管理機構和制度、機制、相關政策落實等。 第六條 考核程序 1、單位自評:考核對象填報《馬鞍山市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績效考評表》,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所屬縣區、園區科技部門。 2、材料初審:由所在區縣、園區科技部門初審、匯總后,集中上報市科技局。 3、材料審查:市科技局對上報的自評材料進行審查。 4、會議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召開評審會,聽取匯報,專家根據績效評分標準統一打分,形成考核初步意見。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 5、現場考察: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擬考評*的園區進行現場考察,提出*終專家考評意見。 6、研究確定:由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考核等級,并予以公示。 聯系方式:18755150022(微信同步) 第七條 考核等級。考核采用100分制,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3個等級,其中80分以上為*,60-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八條 實行動態管理。考核結果作為園區資格條件和科技項目支持推薦的重要依據。考核*的,給予一定的績效獎補,對不合格的園區取消市級農業科技園區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聯系方式:18755150022(微信同步)QQ:288139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