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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項目申報
根據《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2022年修訂稿)(銅經信中小企〔2022〕45號)的規定,現就開展2021年度我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條件
企業申報2021年度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銅經信中小企〔2022〕45號文件規定為準,并對以下事項予以明確:
1、企業注冊時間須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2、企業2021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年實繳稅金及社保繳納額之和15萬元(含)以上。
3、已獲得2013至2020年度“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稱號的不可再次申報,已獲得“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稱號的不可申報。
4、成長培育庫企業以《關于公布2022年度銅陵市中小企業成長培育入庫企業名單的通知》(銅經信中小企函〔2022〕9號)文件為準。
5、招商引資企業主營產品落戶銅陵前已獲得的相關榮譽視同有效。
6、專項指標得分項同一項目稱號以*高級別計分。
二、認定數量
以競爭性方式共認定不超過30戶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申報及認定程序
2021年度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采取書面申報形式。
1、申報企業填寫《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附件3)連同申報所需附件資料(附件2)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至其所屬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將符合申報條件企業正式行文推薦;對推薦企業的2020年1月1日以來是否存在生產死亡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申報時未被移除和其他違法違規處罰事項進行核查,核查結果隨文報送。
3、市經信局組織成立專家評審小組,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分辦法》(附件1)進行評審打分,并按照競爭性要求擇*推薦,經過市經信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后,經公示,*終確定認定企業名單。
四、申報要求和時間
1、企業需如實填報和提供申請資料,如發現虛報、謊報等行為,取消該企業2022年度市經信局系統內一切有關資金支持的申報資格。
2、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請于2022年4月9日前將申報企業資料及推薦函統一報送至市經信局中小企業局,逾期不予受理。
銅陵市項目申報代理機構:158 5515 5532(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