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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項目申報
為推進技工大省建設,加快技能人才培養步伐,為制造強區建設提供更加充分的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人才保障,根據《安徽省人民*關于印發支持技工大省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號)和2020年民生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技能脫貧培訓
(一)目標任務
2020年全區組織實施技能脫貧培訓550人。每個培訓項目、每個培訓班期的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
(二)培訓對象
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創業愿望的貧困戶家庭勞動力(以下簡稱“貧困勞動者”),原則上每人每年可免費參加一次技能脫貧培訓。
(三)實施內容
貧困勞動者免費參加所在地組織的*技能培訓(含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和創業培訓,給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補助。伙食補助標準為30元/人?天,住宿補助標準為50元/人?天,交通補助標準為20元/人?天。伙食補助采取補給培訓機構與直補個人相結合辦法,住宿補助補給培訓機構,交通補助直補個人。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安排貧困勞動者外出(所在鄉鎮以外)參加培訓的,其培訓期間的食宿由培訓機構統一免費安排,按實際培訓天數將伙食、住宿補助補給培訓機構,并給予參加培訓人員往返交通補助;在本鄉鎮范圍內參加培訓的,按實際培訓天數將伙食、交通補助直補參加培訓人員。對培訓機構實施免費培訓發生的成本費用給予補助,其中:培訓工種在*技能培訓工種目錄范圍內的,按規定標準補助;在目錄范圍之外的,區人社部門將圍繞當地農業資源、特色產業等開發相應工種,按培訓時間、成本等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四)實施程序
技能脫貧培訓實施程序遵照《安徽省技能脫貧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16〕1734號)執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技能脫貧培訓工作,認真貫徹相關精神,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發揮牽頭作用,主動與財政、扶貧等部門協調溝通,明確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技能脫貧培訓工作。
2.強化基礎管理。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依托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將培訓機構和參訓人員全部納入職業培訓信息平臺,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經人社、財政部門審定的新增脫貧培訓工種目錄及標準,應及時報市局備案。培訓機構應建立技能脫貧培訓基礎臺賬,作為日常檢查、績效評估和確定培訓資格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3.發揮資金效益。技能脫貧資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技能脫貧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16〕1734號)規定,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不得用于與技能培訓補助無關的任何開支,*培訓資金規范使用、發揮效益。
4.強化監督考核。技能脫貧培訓資金使用實行公示公開和舉報投訴制度,要會同審計、監察等部門,做好培訓對象補貼經費審核、培訓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工作,對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脫貧培訓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按照“誰審批、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加強考核工作,發揮導向促進作用。
二、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
(一)目標任務
全區全年組織實施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2625人。培訓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二)培訓對象
一是與企業簽訂12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在12個月以內參加企業組織的技能培訓。二符合規定的勞務派遣人員,且在協定的派遣期限截止前參加用工企業或所在勞務派遣機構組織的技能培訓。該培訓須有用工企業和員工所在勞務派遣機構協商一致后開展,以其中一個主體申報。
(三)培訓內容
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用人單位崗位規范要求確定,突出技能訓練,注重職業能力培養,促進技能培訓與崗位使用*對接。
(四)實施程序
企業依托職工培訓中心或委托社會培訓機構實施的新錄用技能崗位人員技能培訓,培訓補貼資金直補企業。開展培訓前,須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培訓計劃,經審核同意后實施。培訓后申請補貼時,應提供參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結業考核證明等憑證材料。一是因疫情原因,依據《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0]26號文件第六項強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供給,將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的補貼標準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政策執行期限為疫情防控期間,自通知印發之日起暫定3個月,5月10日結束;二是依據《關于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發展有關政策的通知》(亳人社秘[2020]5號),第四項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將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的補貼標準提高到人均1200元,培訓對象擴大到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構成事實勞動關系且入職不超過12個月的*員工;三是依據《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關于貫徹落實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亳人社發[2019]28 號),對企業開展的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根據培訓合格人數,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5月10日后恢復原補貼標準,依“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中開班申請時間為準。由人社部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其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具體程序為:
1.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計劃和具體教學方案(包括培訓類型、培訓批次、培訓工種、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時間、培訓人數、培訓師資等內容),并將相關信息資料錄入全省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經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
2.企業培訓過程中,應將學員簽到、培訓日志、考核鑒定等相關情況及時錄入全省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培訓信息可查詢、過程有管理、質量可追溯。
3.培訓結束時,企業應組織開展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并將成績錄入全省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符合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條件的,由相關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按國家規定對參訓學員進行技能考核鑒定。
4.考試考核后,企業按照考試考核合格人數和規定補貼標準,憑相關材料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培訓補貼。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企業。
(五)有關要求
1.強化指導服務。企業要按照規定使用安徽省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健全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臺賬。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要及時指導、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培訓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認真開展培訓需求摸底統計,著力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培訓的幫扶力度,并*企業及時、足額享受補貼政策。
2.嚴格監督管理。要嚴格執行開辦申請、過程督查、結業考核制度,采取現場抽查、電話回訪等方式,重點了解培訓課時、培訓效果及培訓對象滿意程度。認真做好企業與參培人員勞動關系確認工作,充分運用“陽光*”系統等進行比對核實,*勞動關系依法依規建立。
3.推行信息公開。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要定期在門戶網站對培訓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培訓補貼的企業名稱、培訓工種、參培人員名單、補貼標準及具體金額等。
政策代理咨詢熱線: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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